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書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行)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條第一項(如適用)規定應明確告知臺端下列事項:

一、 有關本行蒐集臺端個人資料之目的請臺端詳閱下列附表。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通訊方式、交易、帳、教育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並以本行與客戶往來之相關業務、帳戶或服務及自客戶或第三人處如: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一) 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二) 依相關法令所定如:商業會計法等)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長者為

四、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下列「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欄位所列之利用對象其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五、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一) 本行 (含受本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

(二) 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如:本行母公司或所屬金融控股公司等

(三) 其他業務相關之機構如:通行(含原始匯款行、解款行、中間銀行等)、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保證機構、信用卡國際組織、收單機構暨特約商店等

(四) 國內外依法有權機關、金融監理機關、美國政府機關。

(五) 臺端所同意之對象如:本行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與本行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等

六、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一)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二) 國際傳輸。

七、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臺端就本行保有臺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但書規定之情形外,得向本行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行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 向本行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臺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三) 本行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臺端得向本行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利用。

(四)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應主動或依臺端之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但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臺端書面同意,並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

(五)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行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臺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八、 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臺端所拒絕提供相關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辦理業務審核或作業所需之資料,本行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臺端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敬請見諒。

九、 臺端如欲行使上述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請向本行各營業單位、免費客服專線(0800-025-168洽詢。

十、 個人資料之來源(如適用資法第九條第一項者):如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輔助人或經由與本行進行合作推廣或共同行銷、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單位、或其他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機構提供。

*附表:

特定目的說明

業務類別

業務特定目的

暨代號

共通特定目的

暨代號

業務

022外匯業務

036存款與匯款業務

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112票據交換業務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保管箱業務、黃金存摺業務、信託業務、數位金融業務、代理收付業務、代銷或承銷有價證券、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業務)

040行銷

059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060金融爭議處理

061金融監督、管理與檢查

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

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091消費者保護

098商業與技術資訊

104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

113陳情、請願、檢舉案件處理

126債權整貼現及收買業務

136()訊與資料庫管理

137資通安全與管理

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177其他金融管理業務

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服

其他:犯罪預防包括但

不限於執行全球洗錢防

制及打擊資恐措施)、刑

事偵查、美國AMLA

6308條之相關事務。

外匯業務

022外匯業務

036存款與匯款

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088核貸與授信業務

106授信業務

154徵信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數位金融業務、代理收付業務、合作推廣業務…等)

信用卡業務

022外匯業務

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088 核貸與授信業務

106授信業務

154徵信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信用卡發卡與收單業務)

授信業務

022外匯業務

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088核貸與授信業務

106授信業務

111票券業

154徵信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如:保證發行公司債、辦理國內保證業務)

財富管理業務

022外匯業務

036存款與匯款業務

044投資管理

068信託業務

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094財產管理

166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如:黃金存摺業務、數位金融業務、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業務

信託業務

022外匯業務

036存款與匯款業務

044投資管理

068信託業務

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094財產管理

112票據交換業務

166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保管業務、簽證業務及公司債受託人業務)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數位金融業務、代理收付業務、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投資有價證券、承銷有價證券、自營有價證券、短期票經紀及自營業務、提供有價證券發行/募集顧問服務、辦理有價證券簽證、辦理債券自行買賣業務、共同行銷、合作推廣(含財產保險))